|
贯彻GB/T232-1999《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的体会
李维钺,周建业,柳 红
(太原重型机器厂,太原030024)
摘 要:通过新旧标准对比,在贯彻GB/T232-1999过程中,对《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新标准中一些内容的增加、修改和删减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同时谈了一些贯彻新标准的体会。
关键词:金属材料;弯曲试验;等效采用对比;标准
1 引言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11月1日发布了GB/T232-1999《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新标准,它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7438-1985《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并于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B/T232-1988《金属弯曲试验方法》。对照新旧标准和实际情况,对增加、修改和删减内容作一简单介绍,并谈一些我们的体会。
2 新增加两种弯曲装置
2.1 V型模具式弯曲装置
V型模具式弯曲装置见图1。模具V型槽的角度应为180°-α,弯曲角度在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弯曲压头的圆角半径为d/2.模具的支承棱边应倒角,其倒圆半径可为试样厚度的110倍,模具和弯曲压头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弯曲压头应有足够的硬度。

图1 V型模具式弯曲装置
2.2 翻板式弯曲装置
翻板式弯曲装置见图2.国际标准ISO7438-1985《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中没有翻板式弯曲装置。该装置因与国际标准规定的原则要求无差异而纳入,符合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定。翻板式弯曲装置按照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试验原理进行弯曲试验。


图2 翻板式弯曲装置
翻板带有楔形滑块,滑块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滑块应具有足够的硬度。
翻板固定在耳轴上,试验时能绕耳轴线转动。耳轴连接弯曲度指示器,指示0°180°的弯曲角度。翻板间距离应为两翻板的试样支承面同时垂直于水平轴线时两支承面间距离(见图2c)。可按照下式进行确定
L=(d+2a)+e
式中,e可取值为26mm。
弯曲压头直径在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弯曲压头宽度应大于试样宽度或直径。弯曲压头的压杆,其厚度应略小于弯曲压头直径,弯曲压头应具有足够的硬度。
3 试验原理阐述的修改
新旧标准对试验原理的阐述见表1。新旧内容对比之后可看出,修改的试验原理阐述较详尽、完整、且严密,能使标准执行者对试验原理的理解更具有其直观性。

4 删去了旧标准中的附录A
新标准中下列内容被删除。
附录A
A1完好:试样弯曲处的外表面金属基体上无肉眼可见因弯曲变形产生的缺陷时称为完好。
A2微裂纹:试样弯曲外表面金属基体上出现的细小裂纹,其长度不大于2mm,宽度不大于0.2mm时称为微裂纹。
A3裂纹:试样弯曲外表面金属基体上出现开裂,其长度大于2mm,而小于等于5mm,宽度大于0.2mm,而小于等于0.5mm时称为裂纹。
A4裂缝:试样弯曲外表面金属基体上出现明显开裂,其长度大于5mm,宽度大于0.5mm时称为裂缝。
A5裂断:试样弯曲外表面出现沿宽度贯穿的开裂,其深度超过试样厚度的三分之一时称为裂断。
注:在微裂纹、裂纹、裂缝中规定的长度和宽度,只要有一项达到某规定范围,即应按该级评定。
GB/T232-1988标准实施后不久即有人提出,裂纹、裂缝用语不当,同时开裂程度的量化规定亦欠妥,往往会给弯曲试验结果评定带来困难,也容易引起争议,新标准中这一附录内容被删除,争论问题彻底得到了解决。
5 其它修改的内容
(1)标准名称
旧标准名称为《金属弯曲试验方法》新标准名称改为《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2)新旧标准适用范围的两种情况(见表2)。
GB/T232-1988仅规定了适用范围。而GB/T232-1999规定了适用范围,也规定了不适用的范围。
(3)符号有所减少。新标准中取消了符号F(试验力),这是因为标准中不测定试验力。
(4)试验要求相同,内容说明略有不同,但图形却不大相同。见图3(GB/T232-1999)和图4(GB/T232-1988)。
(5)试样长度计算公式也不相同,见表3。
其他修改内容不再一一列举。


图3 试样弯曲至两臂直接接触
图4 试样弯曲至两臂接触
6 结语
GB/T232-1999《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和GB/T232-1988《金属弯曲试验方法》,前者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7438-1985《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而后者是参照采用国际标准。两者对国际标准的采用的程度不同,所以其内容有着较大和重大变更,应引起力学工作者的重视。有条件时可对照一下ISO标准原版本是会有好处的。
|